证监会: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正式成立
日前,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讲话中指出,积极稳妥发展创业板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做出的重要决策,适应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适应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在需要。创业板正式推出两年以来,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创业板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市场各方参与积极有序,创业板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功能逐步体现,初步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第一和第二届创业板发审委在任期内严格履行职责,在与创业板发行审核职能部门统一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的基础上独立判断,努力做到客观公正,标准把握较严,审核质量较高,累计召开发审委会议192次,审核企业334家,其中审核通过企业281家,通过率84.13%,圆满完成了任期内的审核工作,没有辜负证监会和社会各界的期望,希望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全体委员恪守庄严承诺,切实履行使命,把好发行审核关,勤勉、务实、专业、高效地完成新一届创业板发审委的各项任务,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尚福林指出,多年来,我会积极改革完善发行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了基本适应我国国情的发行监管制度。现行发行监管体制是一个由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监管机构分工把守、各司其职的制度安排。概括来说,现行发行监管体制对监管机构的主要定位是:建立制度以明确公司上市的必备程序和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对公司上市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对中介机构的主要规范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审慎出具保荐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整个工作过程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专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主要要求是:认真阅读拟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重视各项重要的风险提示,采取多种方式研判公司的投资价值并谨慎参与。这个体制考虑了资本市场的一般规律,即要求所有参与者归位尽责,以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和发现价值。这个制度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下,既要尊重市场一般规律,又要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现阶段的薄弱环节,持续培育合格主体和合理制度,树立正确理念,推动市场持续发展,积极发挥作用。
尚福林强调,自1993年发审委创立以来,对于把好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发审委自身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体发审委委员要切实履行使命,把好发行审核关。一要坚持原则,独立审核。二要弘扬正气,廉洁自律。三要严守纪律,尽忠职守。四要加强学习,提高水平。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大会上宣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聘任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创业板发审委全体委员签署了承诺函,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代表中国证监会接受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承诺函。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承诺:在任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以端正的个人品行自觉维护创业板发审委形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基础,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独立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管理、考核和监督。
中国证监会尚福林主席、桂敏杰副主席、刘新华副主席、朱从玖主席助理向创业板发审委委员颁发了聘书。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组成为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兼职委员3名,沪深证券交易所专职委员2名,中国证监会外的专职委员21名、兼职委员9名。具体名单如下:专职委员(2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马卓檀、孔翔、王秀萍、王国海、任鹏、孙小波、张君、李文祥、李建辉、李童云、杨建平、杨贵鹏、陈星辉、陈静茹、胡建军、徐寿春、康吉言、黄简、龚牧龙、谢忠平、韩建旻、谭红旭、黎东标。兼职委员(1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志华、成会明、吴国舫、李筱强、沈心亮、陈志民、郑健、秦伟、顾大伟、雷震霖、戴京焦、戴国强。
据悉,为了保持创业板发行审核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换届的方式采取了部分委员留任、部分委员更换的做法。35名委员中,续聘17名,占比48.57%,更换18名,占比51.43%。18名新委员的选聘是根据创业板发审委委员选聘条件和原则、按照严格程序进行的。依照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组建方案,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中证监会以外的候选人是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的,共推荐了42名候选人。在网上公示、对候选人执业情况进行核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提名委员会资格审定,中国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决定聘任上述35名人选。
会议由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主持。第二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第十三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代表、第三届重组委委员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委员会代表和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