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小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

 上海银监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家银行要确保小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的量化目标:一是各行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二是上海银行业整体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

 同时,各家在沪银行应支持科技金融合作试点支行落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进一步推进上海科技与金融合作试点工作。上海银监局鼓励银行拿出部分网点资源,专司为社区服务的功能,创新与社区金融服务需求相一致的服务模式和产品,填补社区金融服务空白点,加大对社区的金融服务。

 为更好地推动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上海银监局将实行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批量监管政策。其中,对于专营小微企业的分行,允许其开业半年后申请设立同城支行,开业一年后一次性同时申请筹建多家同城支行;对于专营小微企业且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的村镇银行,允许其在所在区县内一次性同时申请筹建多家支行。

 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满足现有同城支行中指定一定比例的支行专营小微企业业务,异地来沪城商行上海分行,满足现有同城支行中指定不少于50%的支行专营小微企业业务,则允许上述银行开业一年后同时申请筹建多家专营小微企业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