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部分地区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部分地区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2009-05-13 10:33:38 文章来源: 中国市场秩序网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除了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街头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外,以下地区还计划开展好下列主要和有特色的活动。
  1、北京市要举办“2009购物季”和岗位服务技能汇演活动。
  2、天津市要开展窗口单位服务标兵、服务形象大使评选表彰和行业培训等活动。
  3、河北省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4、黑龙江省要开展大型巡展、主题签名和企业座谈会等活动。
  5、陕西省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知识问答、演讲比赛和论坛等活动。
  6、山东省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广场宣传、整治商业欺诈等活动。
  7、湖南省要举办商务领域信用知识培训班,开展信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
  8、甘肃省要举办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诚信兴商”座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9、福建首要组织媒体进行宣传,商务部门将会同工商、税务、卫生、价格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曝光违法案例等活动。
  10、广西自治区要开展大型图片展、制作电视专题片等活动。
  11、海南省要举办专题文艺晚会,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
  12、新疆自治区要召开流通企业座谈会、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活动。
  13、青海省要召开第二届诚信奖评选、“西部信用高峰论坛”、信用建设成果等活动。
  14、宁夏回族自治区要结合家电下乡工作,举办家电产品质量展示会。
  15、新疆建设兵团要发布兵团商务领域信用信息收集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举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活动,同时举办信用系统培训班。
  16、大连市要举办“信用大连”论坛、开展信用销售下乡活动。
  17、青岛市要召开部门企业处理国际贸易纠纷座谈会和培训班。
  18、厦门市要结合第十三届“九·八”投洽会将诚信工作的宣传、实施贯穿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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