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 江苏中兴药业、五○五药业等企药品广告违法
夸大宣传 江苏中兴药业、五○五药业等企药品广告违法
2011-01-31 09:30:00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2011年1月份违法药械广告监测情况,共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11起7个品种,未监测到违法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具体违法情况如下。 1.腰椎痹痛丸,广东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1月8日、10在市某报两次违法发布;芪味糖平胶囊,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1月4日在市两报继上月两批违法发布;复方万年青胶囊,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1月5日、8日在市某报两次违法发布;达肺草,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1月10日在市某报违法发布,均属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处方药违规在大众媒体发布行为,腰椎痹痛丸和达肺草属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后仍违法发布广告。其内容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2.参梅养胃颗粒,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1月11日、18日在市某报违法发布;结瘀通胶囊,五○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1月15日在市某报违法发布。均属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处方药违规在大众媒体发布行为,其内容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并含有治愈率或有效率内容。 3.益气聪明丸,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1月5日在市某报违法发布。属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行为,其内容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据悉,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将以上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违规在大众媒体发布且频次较多的药品,将及时报请上级采取暂停该产品在市内销售的强制措施。此外,药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理智对待药品广告,不要轻信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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