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举行
8月15日至16日,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我会会长王忠禹出席会议。王兆国同志主持大会,张德江同志作总结讲话。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李德成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这次会议是由我会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宣传部联合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部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交流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期间,习近平、王兆国、刘云山、张德江、黄孟复、王忠禹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受表彰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代表并合影留念。习近平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社会意义是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有针对性地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并保障其实施、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明确提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水平。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张德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努力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要高度重视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好部分企业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问题,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问题和劳动关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问题。要创新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加快和谐劳动关系制度建设,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方有关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国有企业负责人,会议经验交流单位代表、受表彰单位代表及我会执行副会长陈兰通,常务副理事长胡新欣,副理事长刘鹏、于武,党委书记宛宝成和我会三方会议成员、三方会议办公室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