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套现“地下黑幕”调查 银行成帮凶
公积金提取条件不再固若金汤,现在租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住健部目前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趋紧,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无望的情况下,转而咨询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的人开始增多。
但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困住了许多想提取公积金的人。首先,房租收入占收入比要有一定的比例要求,另外,还需要提供租房的发票才可以提取,但租房时向中介索要发票并非易事。
在这样的“困境”面前,一些帮忙提取公积金的地下公司就这样应时而生了。
记者以公积金提取者的身份分别给几家公司打了电话,提出了想把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的想法,结果得到了好几家公司的“热情回应。”
这些公司怎么说的?
记者:我跟老公现在急需用钱,提供不了租房证明,想把所有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加起来有四五十万左右,行不行?
公司:想全取出来?没问题的,我们可以帮忙办理。
记者:大概多久可以办好?
公司:三个工作日就可以。
记者:这么快?需要什么材料吗?
公司: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卡就行。
记者:那手续费怎么算?是提前支付给你还是办完事后打给你?
公司:手续费4%,你拿到公积金后再打给我就行,不用提前支付。
记者:单位是否会查出上交材料的问题?比如租房发票是假的,或者发票数额太大?
公司:这个您放心,单位只认材料不认人,不管是单位质疑,还是管理中心质疑,你查我材料去,我有发票啊,我有真的,我没租房子,我能开出真发票来吗?我跟您说我这材料是怎么办出来的哈,我们跟大型的中介,跟链家、我爱我家都是有合作的,他们的一套房子在出租,我们会给他登记。咱就用他们这套正在出租的房子做出来材料,都是现实中真实有的房子,都是在房屋管理局可以查到的,都是登记备案出租的房子。
记者:那价格能不能再商量商量,反正也就开一次发票,数额多少也没什么差别,能不能再优惠点?
公司:不能再优惠了,发票数额大了,我们交税费用也就大了啊。
记者:你们开发票也需要交税?
公司:我们用正在出租的房子订一份合同,我们去地税局进行了“合理的避税”,然后才开出来这些材料。避税和您无关,避税就是请一些人吃饭,您去避税肯定成功不了,都是5.5%的税。
谁借了地下公司胆?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不难从公积金提取公司口中,听出他们的“底气十足”。究竟是谁,给了这些地下行业那么强劲的底气和后劲?
正如地下公司人员所说的那样,他们跟链家、我爱我家这样的大型房产中介有着紧密的合作,可以说已经形成一套密切的产业合作链。借助中介的真实房 源获得可靠的租房信息,再借助中介,办理数额不等的租房发票,有的月租发票可高达8千多。这样高利润的背后,必然催生这样“红红火火”的地下产业。
只要中介的房源不断,就可以有几万,乃至几十万的租房发票源源不断地输送给公积金提取公司,用来赚钱。
另外,还有地税?我们难以相信这样的说法。公积金提取公司是如何靠吃个饭就能轻而易举地避掉税,具体的操作过程被他们一晃而过,但却留下了沉重的问题在我们的心里:“打折发票”从何而来呢?
开出高达四十多万的租房发票,公积金提取公司如果没有税务方面的关系打点,扣掉缴税额,赚到手的会有多少?
再者,单位在查看手续的时候,如果能够更加细心负责一些,能够对这些存在明显破绽的手续稍微把把关,也能避免一些公积金通过这样的不合理手段流出去,也能间接打击一下地下的公积金提取公司。
如果拿不到诱人的利润,怎么会催生出如此多的地下产业。在质问地下产业的同时,我们也该同时质问一下那些幕后的推手们了。
如何杜绝地下产业?
多点阳光进来,就会驱走一些黑暗。
公积金提取存在的黑暗面也需要更多的光明来驱赶。要想杜绝公积金提取的地下产业,就需要更多合法、合理的程序来保障它的提取。
政府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相信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买不起房子,却又迫切需要公积金来缓解租房压力的人群。但是这样良好的初衷却由于操作程序上的严格,让很多人转而求助于这些地下公司来帮忙提取。
比如需要租房发票这个问题,能否有更好的证明来替代?在我们国家,发票一直是一个敏感词语,因为发票的需求,催生了很多兜售假发票的人群,而且屡禁不止,现在公积金又可以通过租房发票的渠道来提取,无疑又会让更多的人打起开租房发票的主意。
如果在现阶段,除了租房发票之外,没有更好的替代品来证明租房事实,那么政府是不是应该花点力气在打击乱开发票的公司上下点狠心?
网站上五花八门的公积金提取广告堂而皇之地充斥在页面上,如果相关部门决定花大力气打击的话,相信不难揪出这些隐藏在地下的公积金提取行业。
公积金套现:部分银行是帮凶
正规渠道提不出,通过非法途径却可顺利取出,前提是要被中介狠宰一刀。所谓惠民的公积金制度到底肥了谁?苦了谁?
对曹晓月来说,公积金账户里的那笔钱近乎是影子财产。
曹晓月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即每月工资的12%用于缴纳公积金,单位同时为其缴纳等同金额的公积金)。工作两年下来,她的公积金账户里已有1万元。
曹晓月的一些同事在买房之后纷纷提取了公积金,但像她一样刚刚上班工资不高、靠租房生活的年轻人,在房租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却不知道自己能否使用那笔法律上规定的个人财产。
她向单位负责公积金业务的同事进行咨询,同事说法律规定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实际上他们单位几百号人还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一方面很少有人知道租房可以提公积金:另一方面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租房发票,而房东一般是不给房客开发票的。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曹晓月的情况并非个案。全国各地的租房者都面临着公积金使用的困境,而这个困境不仅来自于提取条件之一提供租房发票,还来自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身的规定,即如果房租高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之上,才允许用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为住建部所关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向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和副部长齐 骥提了两个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使用的权益问题。姜伟新并没有回避乌日图的问题,并表示住建部正在进行调研,调研之后准备起草报 告,向国务院提建议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但在国家层面对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之前,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公积金提取难,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大批中介,为租房者、有住房但无需还贷又希 望使用公积金等不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人提供服务,而这其中甚至有一些银行、房地产中介在帮忙造假套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