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年处罚保险机构110家 涉242名高管

 近日保监会通报了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处罚情况,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披露,2010、2011年共处罚保险机构110家,罚款合计2181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金额120万元,处罚各级高管人员242名。

 以下为答记者问全文

 记者:近三年,保监会连续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对市场产生了很大的警示作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已连续开展三年,经历了最初的小范围“解剖麻雀”到全国范围内的严查重处,在摸清情况、揭示问题、惩处违法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揭示了问题。通过这几年持续深入检查,将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进行违法违规的问题较全面地揭示出来,提高了对查处这些违法问题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是敲响警钟。通过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让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付出代价,对整个行业发出了明确的警示。2010、2011年共处罚保险机构110家,罚款合计2181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金额12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最长达1年,吊销1家省级保险机构营业部许可证;处罚各级高管人员242名,2人被处以行业终身禁入,依法向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7起。

 三是收到了效果。中介业务检查初步发挥出了“查处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从保险基层机构层面看,一些典型严重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已在减少;从总公司层面看,一些大的公司管控意识在增强,研究出台了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和提高管控能力。

 记者:目前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形式多样,概要地说,就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之间的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集中表现为直接业务虚挂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直接业务虚挂保险营销员业务,虚增保险营销员数量,通过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串通中介机构虚假退保、虚假理赔,通过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

 从这几年检查情况看,上述违法违规问题是比较普遍的,在一些机构还十分严重。如2008年度,一个保险支公司虚列中介渠道保费7256.14万元,占其当年总保费的33.03%,套取资金478.13万元。

 记者: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在组织实施上有哪些措施?

 答: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是保险中介监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保监会从动员布局到组织实施等都十分重视。

 二是协调联动。首先,各保监局统筹调配全局力量,建立了多处室联动的工作机制。2010年,各保监局都建立了中介业务检查领导小组,其中14个由局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21个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其次,保监会上下形成了合力,在保监局充分行使检查职责的前提下,保监会相关部门努力加强指导,做好协调、服务、督导、解难等工作,保证检查的预定目标、要求和标准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落实,并就落实依法从重处理、严格问责、依法移送、加强查处信息披露要求、分别印发《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中介业务检查后续处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

 三是及时总结。我们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坚持做到年前研究规划、年初部署,上半年完成、下半年总结,既突出在当年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性,也强调在一个时期监管工作中的连续性;注重归纳整理检查情况,研究分析检查结果,梳理总结检查经验,巩固深化检查成果,在检查实践的基础上,编写了《2010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材料汇编》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指引》,为今后的中介业务监管不断积累经验。

 总之,检查工作提高了监管认识、完善了监管机制、促进了监管队伍建设。

 记者:中介业务检查对实现有效监管有哪些启示?

 答:实现依法、科学、有效监管是保险监管部门在保险业进入新起点、新阶段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的要求,防范化解风险和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所需坚持的重要原则。通过三年来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实践,我们对科学有效监管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对保险业的违法违规现象和问题不回避,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依法严格履行职责、积极作为。

 二是加强运用现代化检查手段。信息化管理的理念和技术已广泛应用于保险业,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是提高监管工作效果和效率、实现有效监管的有力保证。在中介业务检查中,保险稽核信息系统和Access等一些计算机软件,在发现违法线索,查实违法问题,落实违法证据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严谨深入。在中介业务检查中,保监会立足市场和监管实际,坚持由点到面、不断深入、扩大成效的基本思路。检查过程中,要求突出重点,不畏繁琐、做细致功夫,查深查透。2011年各保监局累计投入人力317人次、1691个工作日;调阅保险公司保单17余万份、财务凭证16余万份,与当事人谈话超过1500次。

 四是依法从严。在中介业务检查中,自始至终坚持依法从严处理原则,要求对违法机构依法严厉处罚,对责任人严格问责,对违法案件和线索依法移送,对查处信息依法披露。这些做法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树立了监管的威信。

 记者:三年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这项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总体上看,随着中介业务现场检查不断深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在提高,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基层保险营业机构中介业务依法合规意识增强,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与此同时也应看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经营管理不规范的态势未实现彻底转变,机制上、制度上的根源仍未根本消除,违法违规情况在各地区、各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有些还很严重,需要进一步持续、稳定地开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