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

    山泉水诞生广东标准  各个争议指标有紧有松 行业或面临新一轮洗牌

  在桶装水市场中已与纯净水、矿泉水三分天下的山泉水,因国家相关标准中至今未能“单列”而缺失行业规范,因而频发检测风波。法规的缺位,成为不少厂商利用的空白。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处独家获悉,广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已结束征求意见,具体标准官方网站即将发布。

  新标准中,溴酸盐这一明确对人体有害的关键指标得到严控,让企业屡屡“撞线”的菌落总数亦有保留,而分别关乎饮用水酸碱度和纯度的pH值和电导率两项指标则被取消或者放宽,等于在标准上明确“什么水才是健康的水”。

  一度陷入纷繁复杂行业利益争执中的山泉水标准如何突破重围诞生?这是一条纠结不断的长路。

  2月8日,广州市质监局发布2010年11月~12月饮用水抽查结果。抽查的118批次饮用水产品中,有19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83.9%。不合格产品中有17批次存在菌落总数不合格。此外,还有一批次溴酸盐不合格。同时,电导率、酵母菌、标签各有1批次不合格。

  新标准将强制推行

  据了解,在2008年12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饮料通则》中,对于各种包装饮用水都有定义, 但唯独缺少山泉水的定义。

  伴随这些检测不合格新闻的现实是,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的起草过程已历时近三年。

  备受质疑和争论的焦点,正是在以上新闻中不断冒出的几大指标——微生物指标、pH值、电导率和潜在致癌物溴酸盐。

  一系列不乏消费者熟悉的知名企业“中枪”。据广东省瓶(桶)装饮用水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山泉水已占广东包装饮用水产销量的三成以上,并保持高速增长。另外两大桶装水类别为纯净水和矿泉水,都有相应类别标准;而山泉水则长期面临“没有适用标准,只能适用所有标准”的尴尬。

  广东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处副处长甘萍透露,广东省山泉水地方标准目前正报卫生部备案。低调发布,甘萍称是为稳妥起见,若卫生部没有修改意见,会在一两个月内将新标准上网。她强调,该标准将是针对山泉水的惟一强制性标准,原有的《瓶装饮用天然净水》标准只作为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性。

  检测指标互相“打架”?

  缺乏明确标准的同时,关于各项指标的更替一路争吵不休。至2011年止,就连以“高端水”定位进入中国市场的法国依云矿泉水,也在6年中有5年上了国家质检总局黑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菌落总数”超标,当时的解释是因为欧盟的检测标准中不包含“菌落总数”。

  其中,关于“溴酸盐”和“菌落总数”指标“打架”的讨论已持续数年。《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中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9月28日,在3.3理化指标中增加“溴酸盐/(μg/L)≤10”(每升水不超过10微克), 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与此同时,引发不少企业出来喊冤。他们宣称,“菌落总数”标准相当严苛,每毫升不得超过50个,为加大消毒力度只能投入更多臭氧,但投入臭氧就会增加“溴酸盐”的释放,这是导致不少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

  由此,“菌落总数”和“溴酸盐”指标“打架”成为企业“溴酸盐超标”的合理解释。

  在新出台的广东地方山泉水新标准中,坚持严守了这一指标。主管部门解释,指标“打架”并非行业真正的“普遍诉求”。

  龙头企业反驳打架说

  鼎湖山泉有限公司负责人明确对记者表示,支持保留这一指标。该公司总经理吴深坚说,超标的厂家在采用臭氧杀菌时浓度控制不当,菌落总数的控制需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这个过程至少要花费几十万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很多小厂家无法做到这一点,并非所谓的“指标打架”。

  “在某种程度上,大企业代表了一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广东省瓶装饮用水协会原秘书长、专家组组长马幼骐曾走访欧美饮用水行业,他说:“美国有700多个饮用水企业,而广东省注册登记的饮用水企业就有1000多家,这个行业要现代化,不可避免地要优胜劣汰。这并不是说我站在大企业这一边。”

  广东省瓶(桶)装水饮用协会会长罗坦认为,保留指标才是基本符合行业实际的选择。记者留意到,在最后发布的这份“广东标准”中,称溴酸盐是食品安全关键指标之一,参照《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指标,溴酸盐≤0.01 mg/L(即溴酸盐的含量每升水不超过0.01毫克),并同时保留菌落总数指标,保持地方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的统一。

  “从检测的角度来讲,已经有所松动。”马幼骐说,新颁布的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则规定菌落总数指标≤50cfu/mL,每毫升不超过50个,“在地方标准层面放宽了。”

  首度不设pH值指标

  数年来在舆论中成为焦点的另两个指标“酸碱值”(pH值)和“电导率”,在新标准中也有了明确答案。

  新广东标准的一大亮点,正是不设pH值指标范围。现行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都规定pH值范围为6.5~8.5,其他已经制定山泉水类别标准的省份也都遵循了这一规定。广东省瓶(桶)装饮用水协会会长、广东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的主要起草人罗坦透露,广东可能是第一个未设pH值指标的山泉水标准制定省份。

  同时,新标准中解释,电导率为界限指标之一,以区别瓶装饮用纯净水,并非食品安全的关键指标。

  业内:更关注检测现实难题

  在广东省瓶(桶)装饮用水协会原秘书长、专家组组长、高级工程师马幼骐看来,广东新标准的制定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注重毒理指标,即显示对人体危害程度的指标,这部分指标应当严格控制,不能放松;另一方面,除上述关键指标外,其他指标则要适应国情,即看现有的产品水平和检测手段能不能达到。

  他举例说,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从35个指标增加到106个。但即使只有35个指标的时候,因为很多指标只有一些省会城市或者发达地区有能力检测,或者说有些指标的检测成本和技术要求高,所以大多数企业实际检测的指标只有28个左右。他认为我国的检测能力,常常不适应一个新标准的修订。

  不仅如此,据马幼骐介绍,目前桶装水企业受到的关注度很高,面临着非常大的抽检压力。卫生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都会进行抽检,企业常常难以承受相应的检测费用和接待费用。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