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质监抽查结果两批次食醋不合格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联合通报2012年3月食品质量抽查情况,两批次食醋不合格。

    据悉,本次对成都市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销的部分食品和进口食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了酱油、食醋、其他粮食加工品、薯类制品、调味品、葡萄酒等产(商)品。其中,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检查中发现,成都市尖壮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紫康” 配制食醋检出甜蜜素,成都市黄府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黄府食醋麸醋(酿造食醋)检出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质监部门表示,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允许使用的甜味剂,但不能使用在食醋产品中;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钠盐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是允许使用在食醋中的防腐剂,但在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已取消了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

    造成食醋检出甜蜜素的可能原因是一是企业未认真查阅《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导致设计生产配方不符合标准规定;二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不排除故意添加的行为。

    造成食醋检出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的可能原因一是企业未认真查阅、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要求,没有及时调整产品工艺配方;二是企业购买的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GB2760-2011标准允许在食醋产品中限量使用的防腐剂)中含有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钠盐所致。

    成都市质监局已责令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明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本次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来源: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