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危机背后的危机
人们尚未从双汇瘦肉精的惊吓中恢复,又爆出毒馒头事件、牛肉膏事件和灌水银的长江刀鱼。一些不法企业的“创新”能力令人惊叹:三聚氰胺奶粉,咸鸭蛋含有致癌苏丹红,人造蜂蜜、红枣、蜂胶、鸡蛋,假葡萄酒,假阿胶,紫砂煲由泥土与化学物质混合而成,地沟油,水银蒸虫草,硫黄蒸人参,福尔马林泡海参,大头娃娃奶粉,双氧水泡鱼翅,植物油涂大米,金华火腿敌敌畏,血旺掺甲醛,石膏制豆腐,石蜡火锅底料……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清单还会变得更长。我们每天就像在忐忑地等待“定时炸弹”的响声,只是不知道下一个爆炸地点在哪里。或者我们可以假定所有食品都存在安全隐患,有时买品牌也不能换来安全保障。以前,对中国企业造假的印象停留在抄袭、假冒品牌等现象,再后来蔓延到有毒玩具等领域,及至最近才发现食品领域亦不能幸免。一些中国企业没有沿着“微笑曲线”向价值链的高端(品牌、技术等)攀升,而是往阴沟里钻。食品造假与其他造假相比,危害程度更甚,因为它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参加2011年两会时表示:“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如果说环境污染还可勉强辩解为经济发展的“副产品”,而往食品里如此蓄意添加有毒物质,则当属天理不容、令人发指的行径了。
食品安全危机愈演愈烈,不夸张地说,国人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已经彻底瓦解,只能以练就“百毒不侵”的身体来自我安慰度日了。食品安全出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看不到终结食品安全危机的希望。为何发生如此严重的、如此不断上演的悲剧,公众如此愤怒的谴责,仍不能阻止那些造假者的胆大妄为?
笔者以为,食品安全危机的背后隐藏的是法治危机和信仰缺失的危机。
假定不考虑道德因素,从经济学角度看,食品造假者也有个体理性,如果违法收益大于成本,则将为之。违法成本又取决于被查处的概率和惩罚(包括罚款和刑事处罚)。应该说,我国关于食品安全并非无法可依,规章制度也够多了,关键是执行环节出了问题。在执法上,有五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基层执法人员只“管”不“监”,因为“管”是权力,可以从中捞取好处,“监”是责任,容易得罪人。由于执法人员薪酬很低,被造假企业收买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执法人员成为了造假链条中的“分利者”。有了执法人员的保护,造假者就会更加肆无忌惮。二是法不责众的现象。当造假成为一个行业公开的“潜规则”时,执法人员就会变得麻木或感觉无能为力,既然惩罚一个无济于事,还不如放他一马捞到好处算了。三是选择性执法,也就是说当问题暴露之后“杀贼只杀王”。这样做无疑是在纵容其他违法者,也是为何三聚氰胺不断重现江湖的原因所在。四是“象征性惩罚”。《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上限为10倍于食品价值,而对于三鹿奶粉、双汇猪肉之类的安全事故,10倍赔偿当然不会被疯狂逐利的商家认真对待,也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不在一个数量级别。只有当公民能够通过诉诸法律获得巨额赔偿的情况下,食品安全体制才可能真正影响生产企业的所作所为。五是只惩罚企业、不惩罚官员。要知道,食品安全屡爆危机,负责质量检验的部门要么是严重失职、要么是与造假者勾结在一起。如果不对失职的官员严厉惩处,造假的保护伞还将长期存在。
改善食品安全的执法效果,必须多管齐下。首先,监管部门必须要敢于揭丑,而不是以“这只是个案”来自慰。其次,对违法者绝不能姑息,乱世用重典,而且不能只惩处个别违法者,避免选择性执法。再次,要给予媒体更大自由度,对造假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最后,对执法者的失职或者与不法企业勾结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确保执法者不要沦为“分利者”。
执法不力,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国内生产总值至上的发展哲学。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把精力放在执法和完善制度环境等公共产品的提供上面。但现阶段,地方政府却热衷于经济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房地产热潮,再到招商引资,搞项目俨然成了政府的主业,却忘记了原本的使命——维护公平竞争、严惩造假和污染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食品造假的追究屡屡让位于国内生产总值目标是不难想象的。
能够威慑作恶之心的,除了法治还有信仰。在佛教等很多宗教中,都有善恶之报的教导,使得人们心存畏惧之心,去恶扬善。“道德的血液”这句话对房地产商而言可能未必妥当,但放在食品生产商身上却是绝对必要的。
道德来自信仰。近年来兴起的恢复儒家传统的努力,似乎也无助于解决这一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人们对物质顶礼膜拜,而对信仰日益淡薄,“文革”又摧毁了宗教的力量。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信仰,这在食品安全危机、贪官包养情妇等现象中都有折射。
食品安全与通货膨胀一样影响到每位公众的利益,甚至可能威胁到社会稳定,必须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俗话说,“恶向胆边生”。要吓破食品造假者的胆,或靠法治的严厉惩罚,或靠信仰的精神力量。舍此并无捷径。
遗憾的是,从瘦肉精、毒馒头等一系列危机的处理中,我们看到的仍然是“大事化小”(把行业性现象归咎于个别企业的个案)的遮丑心态、选择性执法(擒贼只擒王)、象征性惩罚(“双汇”犯下如此劣行居然还能继续活着)、政府官员的推卸责任(缺乏足够严厉的官员问责制度、缺乏监管者的自我检讨)。
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毒馒头事件画面中,一个生产馒头的工人的原话是:“我不会吃的,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
问题是,对普通百姓而言,吃什么呢?难道都要像丁磊同志那样去自己养猪、自己种菜,回到田园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