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治理上市公司失信
近日媒体上不时出现关于如何治理上市公司失信的报道。笔者以为,治理上市公司失信行为,需要全社会努力,并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事情,需要多方参与,多管齐下。首先,证券监管部门要把好关口。在公司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等重要关口,要真正把好关。避免让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承诺根本兑现不了的条款。而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承诺的完全能够兑现的内容,比如现金分红、业绩提升、资产注入等等要坚决督促公司及其大股东完成。对于失信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要坚决处罚,对于该类公司提出的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事项要从行政审批上予以否决。情节严重的,还应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进行公开谴责,甚至立案稽查,追究公司及其大股东和相关高管的责任。
其次,投资者应积极参与。对于失信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主人,完全有权力追究公司运营当局和大股东责任。比如在征集够足够的投票权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履行相关义务,比如现金分红等。而对于并购重组中大股东承诺的业绩不达标,资产未按时注入等,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大股东予以民事赔偿。
第三,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在这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完全可以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告,对于其承诺而未兑现的事项,可以予以跟踪报道,替中小投资者鼓与呼。当然,如果媒体报道深入准确,也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查处和办案的依据。近一段时期以来,IPO公司预披露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媒体披露。在这方面,媒体要把握好导向,既要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更要重点关注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