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陈久霖该当何罪

惠州信用  2006-2-27

  □王义伟

  说起来,这已经是15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2004年12月,国内专责供应航空燃料的中国航油集团下属的海外子公司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因为其总裁陈久霖违规从事石油衍生品交易,招致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几乎把公司赔了个底朝天。

  中航油这桩惊天大案对中国能源界、中国经济界的影响是震撼性的。当时,各类媒体
尤其是财经媒体的报道、分析、预测雪片一样铺天盖地、扑面而来。一方面,舆论普遍认为,5.5亿美元学费不能白交;另一方面,对于事件主角陈久霖的命运,也很关注。

  最新的消息是,2月17日,已被解雇的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林中山在新加坡接受了法庭的审讯。面对4项指控,林中山承认了其中两项,由此成为中航油事件中第一个受审认罪的前任高管。

  媒体由此猜测,对陈久霖的审讯有可能在3月开始。

  无论如何,陈久霖此次恐难逃脱严厉的惩罚。但是,很多人也许没有意识到,在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中,陈久霖之罪,与普通中国人所熟悉的国营企业老总的罪,区别是非常大的。

  在中国,一说到国企高管犯罪,被提到最多的是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借改制之机中饱私囊,外带生活腐化等等。普通民众对此已经非常熟悉。

  但是,陈久霖和以上种种似乎都沾不上边。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信息证明陈久霖贪污、受贿,也没有生活作风问题。相反,在返回新加坡之前,陈久霖还专门回家看望家中父母,表达为人子女应有的孝心。

  因此,在最开始,几乎没有人将陈久霖和一名罪犯划上等号。中航油案发之后,舆论和民众议论最多的,首先是国家损失了5.5亿美元的巨额资产,然后是中航油的母公司中国航油集团管理不善,之后还有对中国能源战略的深层次反思。对陈久霖的评价,则是这个人太嚣张、太自负了,在国际市场上根本玩不过老牌资本家。

  中国人是这样看陈久霖,新加坡呢?该国司法部门对陈久霖的关注,与中国人完全不同。据报道,新加坡方面指控陈久霖的罪名包括伪造文书、涉嫌内线交易、未能及时公布中航油损失等15项指控,其中有10项指控是关于他发布虚假声明。

  而17日对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林中山的审讯中,新加坡方面的指控也主要围绕虚假声明进行。

  什么是虚假声明,就是隐瞒,不说实话。这种隐瞒,不是对上级隐瞒、对国内的母公司隐瞒,而是对公众隐瞒,对公众撒谎。

  更明白一点说,中航油是亏损了5.5亿美元还是赚了5.5亿美元,都无关紧要。关键是陈久霖必须将真实情况告诉投资者。只要陈久霖及时披露真实信息,中航油即使再亏10亿美元,亏得倾家荡产,新加坡司法部门也不会来拘留他、来判他的罪。

  这才是中航油事件给中国企业的最大启示。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搏击风浪,首先需要做到的,是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准则。而国际贸易规则和准则,与我们的日常习惯和国内某些办事规律,有时是有很大出入的。入世4年多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国际经贸交流的大潮中来,但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是,不少企业仍在按照中国的规律办事,甚至按照中国的灰色的潜规则办事。这样下去,很危险。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