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将被强制退市
新京报讯 (记者白金坤)5月9日晚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涉及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度、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等九条33项内容。作为与2013年12月份的“国九条”区别,被市场称为 “新国九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将对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释放改革红利,维护市场稳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和政策环境。
市值管理或纳入国企考核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这对于上市公司、A股、投资者都是大事”,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施光耀说。
一般而言,市值管理是围绕如何把公司的市场价值稳定在一定合理水平,长线看不断提升市值,其主要要素为股价和公司总市值。
施光耀表示,一方面,市值管理可以理顺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各方面的关系,只有市值才是市场各方的共同追求;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升级,建立市值导向机制。
“国企央企未来完全有可能把市值管理纳入考核范围”,施光耀表示,未来国企改革的思路已经明确,国有企业的管理人从管“人财物”到当“出资人”。当出资人最看重的是股东回报,股东回报中最重要的又是市值管理。
施光耀称,过去国企是政绩为导向,市值管理考核将改变经营理念,利于改变目前蓝筹股普遍低估现状。
专家建议取消红利税
《意见》提出,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按照宏观调控政策和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统筹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市场人士猜测可能会降印花税和红利税。
长城基金宏观策略研究总监向威达建议取消红利税,“企业利润已经交过税,分配给股东的红利再征税,红利税涉嫌双重征税,这是不合理的”。
向威达认为,上市公司采取如何分配的方式不应该影响股东权益。但现在由于有红利税,投资者交完税的红利再加上除权前的股价低于除权前的权益,“这种分红就没有任何意义”。
将加大对责任人处罚力度
《意见》中表示,要完善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向威达表示,强制退市表明对于管理层欺诈的打击态势,但未来应该加大对于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刑法和证券法尽管规定了违规的条款,但处罚的力度太轻,应该修改相关的法规。”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向威达认为,应该对信息披露进行全面审核,监管层的终点应为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客观、准确。
但对于欺诈发行强制退市制度,也有投资者表示不解,一旦退市投资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有投资者呼吁未来应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予以呼应。毕竟欺诈退市中,中小投资者是利益的受损方。
新国九条部分内容摘要
注册制
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股票发行条件、上市标准和审核方式。
股权市场
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
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退市制度
完善退市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
债券发行
完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制度。发展适合不同投资者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
私募发行
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体系,明确各类产品私募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和面向同一类投资者的私募发行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募集行为。
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