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将成主流
自7月1日起,辽宁将正式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将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受社会监督。而企业年检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信用监管将成主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该项制度,企业须在规定期间主动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通过辽宁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报告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人情况、企业状态、网店名称、资产状况等信息。
据介绍,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工商部门将通过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核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对隐瞒信息、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