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重三守” 打造诚信地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地税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把诚实守信作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一项重要准则,逐步形成以诚信为基础、以道德为准则、以法律为保障的诚信体系。

一、以“重承诺、守信誉”为导向,推进诚信机关建设

诚信机关建设是打造诚信地税的基础。建设诚信地税机关要做到:

始终坚持依法征税。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准确、程序到位;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将所有管户纳入信息化征管范围,坚决禁止人为调节收入行为;重点解决欠税清缴难、滞纳金加收难、稽查决定执行难、税收处罚难、政府行为项目税收征收难等“五难”问题;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

始终坚持守信服务。全面推进“360”办税服务模式,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税收优惠等118项业务,严格按照公布的受理标准和即时办、限时办、预约办等三个时限要求办理;优化升级“六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为纳税人提供立体式、多元化的纳税服务;常态开展纳税服务指数测评,引入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按期对各级税务机关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绩效进行评价,并公开发布评价结果。

始终坚持诚信带队。强化诚信教育,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地税干部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执法检查,防止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强化效能监察,着力解决效率低、办事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以“重公德、守信用”为重点,提升诚信纳税水平

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是打造诚信地税的关键。要广泛开展诚信地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重诺守信”的价值取向;大力开展诚信观念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引导纳税人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督促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积极推动各类纳税人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增强预防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开展诚信纳税创建。因地制宜地开展诚信纳税示范户、诚信纳税示范街道、诚信纳税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加大诚信地税建设在纳税人中的影响力。

三、以“重公正、守信义”为原则,加大诚信奖惩力度

构建诚信地税奖惩体系是打造诚信地税的核心。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两个办法”,建立健全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保障诚信地税建设的有序推进。

一是开展纳税信用评定。要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对评选出的a、b、c、d级纳税人切实实施不同的办税服务待遇和动态税务管理。二是公告欠税和税务违法案件。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对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进行公告。三是实行“红黑榜”发布制度。按期在长沙信用网上发布诚信纳税红黑榜信息,让全社会都知道谁诚信、谁失信,使诚信的人受益、失信的人受损。四是加强纳税信用应用。依托税收征管业务系统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系统,建立纳税信用分户档案。规范各类纳税证明开具,在纳税人出国、投标、竞选等需要出具纳税证明时,使用统一的格式和文书,完整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状况。五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利用工商、技监、民政、编办等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清理漏征漏管户,强化税务登记管理;依托全市综合治税平台,组织对房地产交易、建设项目立项、开工、进展等进行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利用银行资信信息,了解纳税人开户情况和资金状况。另一方面,参与企业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构建。依托征管业务系统,以纳税信用等级为基础,以企业、个人偷逃抗骗税记录为重点,逐步为所有纳税人建立诚信纳税信息档案,并定期向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提供信用信息。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