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

日前,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江西省政府编制出台了《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规划》提出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是:以三年初见成效、七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2014到2016年为基础建设阶段,2017到2020年为发展完善阶段,逐步提高全省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据2月9日《新法制报》)。

此前,由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规划,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四大重点领域,即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

中国建设诚信体系正处于世界进入风险社会,民众对政府也越来越“挑剔”的时代。建设政务诚信,核心是合规建设,即规范化、规则化。一方面,政府应率先垂范,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带出明理诚信的民风社风,确保政策、制度科学、合理、有效,避免“朝令夕改”,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和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政府公信力,真正做到取信于民。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政务诚信建设的公认规则之一就是公开化,包括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个人财产公开。只有实行公开化,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这其中也包括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予以公示。

不言而喻,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之本。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诚信原则的虔诚遵守,将会在社会民众中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如果政务诚信搞不好,整个社会的信用大厦根基就会不稳,个人诚信和企业诚信也会搞不好。将政务诚信作为“第一诚信”,以此带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根本好转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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