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运输部:实行5级信用评价制度
记者梁士斌5月21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价格、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8大领域重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行业5级信用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徐成光表示,交通运输行业内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A、A、B、C、D5个信用等级,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最终实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统一应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