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中原经济网讯】6月16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平顶山市近日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底我市要逐步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事关全市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有效发挥作用。
方案特别提出,加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设。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物质奖励、媒体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自律性、司法性等惩戒手段对失信者进行惩处,不定期组织发布失信人员被执行名单、企业产品质量“黑红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黑红榜”、“AAA”级信用企业名录,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重点在许可准入、用地审批、环评审核、认证管理、专利申请、财税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评先评优、社会监管、人事考试、信用评级、通关退税、品牌培育、商标注册、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就业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金融机构在贷款投放、上市融资、发债融资、投保审核、保费标准、利率差别化优待等方面加强互联互通,联动惩戒失信者。
方案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以及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等进行了明确部署,其中不乏亮点。
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和管理,对公务人员开展诚信教育和培训,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教育列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平时工作表现、廉政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和流通等环节信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及时披露食品、药品企业恶劣失信信息,建立严重失信违法者市场退出制度。
增强金融诚信意识,进一步扩大金融信用记录覆盖面,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务、保险诈骗等行为。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建立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评价标准,推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公开。
深入开展工程质量诚信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制度,低保、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保障对象资格评定时参考使用被评审对象的信用报告,推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严厉惩戒失信行为。
建立教育科研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记录,打击学术不端、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