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提高失信成本 山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山西省11月出台《山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试行)》,对企业守信行为进行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办法》自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长期以来,社会失信成本低,惩罚措施有限,饱受各界诟病。如建筑施工单位黑名单、金融单位信贷不良记录等,但由于缺少惩罚机制,导致欠债不还的“老赖”仍旧可以用法院和原告不掌握的帐户挥霍逍遥等等,而这些债务人并没有认为不守信用逃废债务是一种危险的、可耻的行为,反而当作“本领”,采取一切对抗方法来对抗法院执行。造成这种现象问题的根本症结就是失信成本过低。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我省出台《办法》就是要加快建立我省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这表明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