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与诚信:没有诚信何有尊严

前言

  不久前,日本京都大学iPS细胞所所长、诺贝尔得主山中伸弥,为其研究所人员在去年2月份发表在美国《干细胞报告》杂志的一篇文章造假而致歉。据称,该文章有17处捏造和篡改图像数据的行为,山中伸弥对此申请撤稿,并表示不排除辞去所长一职。面对近年来国内外多发的学术不端事件,包括生物医学领域在内的学术界的诚信指数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担忧。

  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A/B & FITEE三刊总编张月红教授,结合近期学术期刊撤稿事件,从诚信精神的历史发端说起,对学术不端的类别、发生原因以及监管和防范等进行全面阐述。

  诚信二字,自古与学术文化相生并存

  创造精神财富与推动科学进步的知识群体,他们或许能突破科学的禁区,但未必能抵御各种利益诱惑。

  2000多年前,古罗马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西塞罗(Cicero,106~45 BC )曾说过,“没有诚信何有尊严”(Where is there dignity unless there is honesty)。而在中国,孔子开创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中的4大代表作——《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对诚信也有深刻论道,如“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免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可见,诚信二字,是自古就与中西方的学术、思想成就相生并存的。

  近日,有人在《科学工程伦理》(SEE)杂志发文,依据美国引文、数据库检索平台Web of Science的网站统计,分析了中国作者1997年~2016年间发表的论文,其中被撤稿件有834篇。撤稿缘由中,剽窃原因占比最高,为31% (258篇);造假为19%(160篇);错误原因主动要求撤稿的为14% (117篇);伪造同行评议撤稿率为12%(100篇)。

  面对近年来国内外这些触目惊心的学术不端事件,学术界以至于普通百姓开始抱有一种“神经疲倦”的态度。对于科学家乃至生物医学领域的学者们,人们甚至渐渐怀疑起该群体的诚信指数。

  巧合的是,2017年5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五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上,第一个主旨报告就引用了英国易普索莫里社会调查研究的相关数据,展示了从普通医生到一般政治家等约24个主要社会从业人员的诚实指数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医生和科学家的诚实指数分别排在所有行业中的第一和第四位,排在前5名的分别为:医生(89%)、教师(86%)、法官(80%)、科学家(79%)、发型师(69%)。

  且不论这份调查的有效性有多高,但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很多社会大众的担忧,解读了我们的一些疑问。虽然医生、教师、科学家的诚实指数达不到90%,但仍居24个行业之首,这也符合社会群体对这些行业大多数从业者的职业伦理道德的心理认可。

  不过,该调查中仍然暴露出医生、科学家等群体分别存在11%和21%的诚信指数负值,我们没有理由忽略这样的现实。创造精神财富与推动科学进步的知识群体,他们或许能突破科学的禁区,但未必能抵御与生俱来的各种利益诱惑,严守学术诚信的底线。因此,保护科研原创成果和强化作者的版权意识,是人类社会主观上不断陶冶情操、提升学术修养,客观上实施遏制举措的长期使命,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工程。

  学术诚信与多方利益相关

  学术诚信涉及复杂的跨学科领域,与教育学、人类学、医学、法学等均有相关性。从长远来看,是对当前教育的一个挑战。

  何为学术诚信?诚信就是“做正确的事,即使在没有人注视你的时候”。这是美国休斯顿大学商学院对学术诚信简洁直观的定义。

  在撰写英文专著“Against Plagiarism:a guide for authors and editors (反剽窃:对作者与编辑的指南)” 这本书期间作者曾访问了诸多国内外大学及研究所的网站,了解他们对学术诚信的重视程度,及出台诚信政策的时间和预防指南的细则等相关内容。综合各方的定义,尤其是一些国际顶级大学对学术诚信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这里可以初步将学术诚信概括为:

  “(个人)道德品格与学术行为的秉性,它涉及智力诚实和个人责任的承诺,及对一系列研究过程的资料与成果发表高度负责任的表现。科研诚信是基于个人和集体(组织)遵守客观、诚实、开放、公平、问责和管理的学术核心价值观,意味着进行研究的个人与组织在每个步骤的过程中体现这个价值观,推进科学进步。”

  而遵守这种学术价值观的重要性在于:

  他人能够信任你(trust you)。

  反映你的真实水平与研究价值(value)。

  任何雇佣者都希望聘用有诚信的员工(personal integrity)。

  为什么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诚信会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最近,德国Springer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学术诚信手册》。在书中,来自39个国家的作者,基于不同的高等教育历史中对学术诚信意识与概念的发展,以及其被关注的过程和道德教育的契合关系做了有趣的论述。

  比如美国。纵观其200多年高等教育的历史与诚信教育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美国最初阶段的高等教育体系是基于中世纪英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整合,因此其道德伦理基于宗教教义和义务教育,强调人性和智力的共同发展是教育的核心基点,如现在所定义的 “学术诚信”,那时被宽泛地界定为“行为要符合伦理准则”。 其多元化的文化中,古代希腊甚至古代中国的智慧,如诚实、同情、勇气、同理心被认为是普遍的道德素质和核心教育。

  另外,美国强调个人责任感,注重荣誉、契约和承诺等做法,这些基本价值观也导致了对诚信意识要求的不断提高。最近这些年来,前往美国就读的外国学生急剧增加,美国大学的喜与忧也一并随之而来。一方面,外籍生支付的学费大概占到学校收入的30%,缓解了高校经费不足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外籍学生从全世界蜂拥而来,却不了解他们面临的伦理期望,其剽窃与作弊现象层出不穷。

  1992年,美国成立了科研诚信办(ORI),应对学生作弊等诚信问题就是其开办的原因之一。虽然美国没有国家层面的诚信纲领和规范,但ORI的网站年访问量近年来达上百万,每年平均接手400多个诉讼案例,其中约35~40个为学术不端案例,此外还会在每年发布10个学术诚信研究基金。截至2017年,美国已有4000多家大学与研究机构有诚信承诺,并相继出台了各自的学术诚信指南与政策,另外还有1000多个学会组织与管理部门建有诚信机构。

  另外,《学术诚信手册》一书还回顾了澳大利亚近10年“诚信教育”的历史。在主编Bretag博士的理解中,学术诚信是一个与多方利益相关的问题,以价值支撑为前提,不仅是惩罚学生作弊、论文剽窃和作假等丑闻这么简单,而是涉及复杂的跨学科领域,与教育学、人类学、医学、法学等均有相关性。从长远来看,当前学术诚信是对教育的一个挑战。

  提升科研诚信度的关键要素

  学术诚信作为全球课题,被教育界及各领域学术界重视之时,学术期刊作为科研成果最终报道的“守门人”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美国科研诚信办除了及时应对国内出现的多种学术不端案例,还有一项重要的责任是积极参办自2005年起创立的“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和倡导讨论各项应对学术不端的规范指南。

  回顾2005年至2017年间召开的共5届大会所倡导的主旨议题,不难看出,学术诚信越来越成为全球的共识。与此同时,对学术诚信的要求和激励机制,也越来越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去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五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的主旨为:“促进讨论并协调努力,提高全球范围的科研诚信度”。本届大会提议设立“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注册制”(Registry for Research on the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意在鼓励研究人员从6个关键要素——问题、影响、干预、假设、评估、分享资料来计划、实施、报告和发表研究成果,提升科研诚信度。

  当学术诚信作为全球课题,被教育界及各领域学术界重视之时,学术期刊作为科研成果最终报道的“守门人”,遵守学术伦理道德、净化学术环境、规范论文发表是期刊编辑义不容辞的责任。

  目前国际上对科研与出版中学术不端主要归为FFP,即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以及剽窃(plagiarism)等。当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学术不端研究的内涵与外延将会更加丰富与系统。FFP中,中国作者于1997至2016年间发表的论文被撤稿的834篇中,剽窃(P)居首,占比31%。我自己作为办刊人,近年来对各种不同的剽窃现象多有研究,尤其是针对医学出版领域,我们有义务解答大家的一些疑问:

  抄袭(剽窃)的定义与类型?

  论文的研究方法部分如何避免抄袭?

  图片如何查重?

  抄袭(剽窃)是否有字数限制?

  改写、总结是否为抄袭?

  会议发表论文是否还能在期刊发表?

  综述文章引用如何处理?

  什么是自我抄袭?

  哪些行为被视为二次发表?

  为了帮助作者,尤其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写手对防范剽窃有清晰的认识,这里不妨以“剽窃”为例,谈谈我们“守门人”应对学术不端的一些举措和指南。

  以防范“剽窃”为例。针对剽窃的定义范畴、表现类型以及如何防范,依据国际出版版权等要求提出了相关的规范指南供大家参考:

  将编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抄袭(剽窃)现象归为九类。

  1、自我(或团队)抄袭

  复制自己(或团队)已发表的成果,未做任何透明标识说明(引号或文体变化),再次当做新资料(或成果)发表,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界定重复内容的性质,要求作者透明归属标识,并进行修改,情节严重者可以退稿。

  2、粘粘贴贴或文字抄袭

  未做任何引用或引号标识,将他人已发表的文字或段落直接粘粘贴贴当做自己的文章组成部分再次发表的行为,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要求作者对引用文字与段落内容直接做引号标识。

  3、生物医学论文方法部分未做原始标识的重复发表

  未对原始(或经典)方法作任何透明的标识和说明,直接复制(经典、他人或自己)已发表论文中的方法作为新方法等行为,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1)如若为经典方法,直接说明来源即可重复;

  (2)如若他人或自己已经发表的原始方法要做透明标识或说明,切忌作为新方法误导读者和同行;

  (3)如若重复的方法内容很长,可以作为附加材料或者提供链接形式表达。

  4、会议论文发表后再发期刊的重复问题

  已发表的会议论文未获会议论文出版方的版权允许,未加实质新内容,未做任何透明标识,重新作为新论文投向期刊,归为此类,并视为自我抄袭的一种。

  规范指南:

  已发会议论文如若再投期刊要求:

  (1)获取会议论文出版方的版权允许;

  (2)要在原会议论文的基础上增加约50%以上实质性的新内容;

  (3)重新作为新论文投向期刊时要出示版权允许证明,同时在新论文中要标示该文部分内容已经发表在会议等信息。

  5、综述论文相似度高的问题

  综述论文的文字以粘粘贴贴的形式使其整体相似度指数超过35%,即使重复部分有引用、有引号标识,也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综述论文有一定的相似度(低于35%)可以理解,但是要求:

  (1)要对直接引用文字做引号(“ ”)标识,并做完整引用;

  (2)要求作者对同行的观点和成果尽可能用自己的理解和语言去诠释和解释其意,忌讳直接粘粘贴贴他人的文字组合论文。

  6、图、表、公式和数据抄袭

  在投稿论文中直接复制他人成果中的图、表、公式和数据,未指明出处或缺少版权许可,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图表及影像等不仅要求进行完整透明标识,并要向原作者获取版权许可,同时据情致谢。

  7、思想(创意)抄袭

  直接将他人的创意(智力劳动产物或他人不同语种的文章),以多种形式(包括翻译他人成果),未指明出处或缺少完整引用,假做(或直接翻译当做)自己的创意来发表论文等,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各期刊要建立作者的伦理行为准则,要求投稿作者确认论文的原创贡献属性;同时需要同行评议或发表后同行评议来确认此类问题。

  8、严重抄袭(重复发表)

  抄袭自己或他人已发表论文的大段文字(单篇相似度超过10%,或者整体相似度指数超过35%),甚至全文复制,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要做调查,据情分析,一般情况都会被拒稿,严重时要与作者单位联系。

  9、双语(或多语)不规范的重复发表

  用另外一种语言(或多种语言)对作者已发表的原创作品进行翻译投稿是正常的出版行为,但是如未有版权许可,未透明原作出处,或未明示为二次文献发表,也为一种不规行为。

  规范指南:

  即使自己的文章翻译稿也要获取版权,标识原创出处即可发表。

  除了此指南,2008年以来,国内外相继出台了中英文协助编辑查重工具CrossCheck与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这些工具能有效提供一定的数据和佐证帮助编辑防止重复发表和学术剽窃。

  学术诚信与道德意识是一对孪生姐妹。在学术圈里,从作者到身为编审的我们自己,当你决定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时,按照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你就进入了“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的过程。亚里士多德说,道德是我们人类理性最基本的表达,讲求道德能使人类获得最大的快乐,即心理的健康。道德与快乐、幸福感之间的联系在世界各地的哲学中普遍存在。

  既如此,我们为何不选择更大的快乐与心理健康的学术生涯呢?
来源:信用中国网、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