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全国法院共发放执行案款9456.01亿元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韩玉军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刘贵祥表示,执行案款随清随发,确保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办结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722.9万件,发放执行案款9456.01亿元。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对历年陈年旧案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无法定事由超过30天未发执行案款1655.36亿元,涉及案件99.92万件,目前所有超期执行案款已基本发放完毕。
在本次颁布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中进一步明确将执行案款发放时间由原来的30天缩短到15个工作日。
为了确保按期发放,全国各级法院将建立执行案款专职监管员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异常案款的监管、预警、督导。同时升级完善“全国法院执行案款监管平台”,依托平台落实四级法院案款分级监管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执行案款发放速度,及时预警并督促案款发放,使真金白银以最高的效率装到当事人口袋。
针对执行案款“清了又积,积了又清”的恶性循环,刘贵祥表示各级法院坚持“清、治”并举,健全长效机制。在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中,坚持“当下清”和“长久治”相结合。研发上线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案款监管平台”,加强对各级法院执行案款收发情况的信息化、实时化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及时督促纠正。各地法院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模式,彻底解决执行案款与其他款项混同,影响发放效率,难以有效监管问题。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全国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执行案款管理、审批、发放等程序和要求。”刘贵祥说。
此外,发布会将11月18日定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以此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确保及时发放案款的坚定决心。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执行案款发放工作的监督,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对执行案款不及时发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人民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中央政法委12337举报平台。
来源:信用中国